更新时间:2017-05-19
期末停课了,今天一队队的学生涌进办公室向我要分儿,全是医学预科生。这些学生是每分必争,拿着一学期的大考小考一共十几份儿卷子,一份儿一份儿的讨论为什么他/她在某几道题上应该多得几分。往年也有要分儿的,但是没有今年这么多,原因可能是今年我把小考的题出的难了点儿,缺课的学生肯定不会做。另外,今年批卷子的助教也有些狠,呵呵。不过我也太好说话了,学生们口口相传,都知道我好欺负,能给分儿处必给分儿,所以就蜂拥而来。
一天下来,心烦意乱,不写科普了,聊点儿从来没聊过的无营养八卦放松一下,这个老妪肯定能解。
说来惭愧,小弟上辈子做物理博士期间一篇SCI论文都没有。博士论文也是毕业四年后才分成两篇文章发表。我自己肯定负主要责任,但是我的博士老板自己也太慢了。博士毕业后,我八次回到原学校,和他一起写文章,每次在那里呆一个星期。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中间吃饭一个小时,我和老头两人在他办公室,他打字,我在旁边看着。
我们的写作速度是什么呢?一个早上四个小时,能够写完二百字就算快的。下午,老头看那二百字又不满意,还要再改一半儿。老头是瑞士人,不过很年轻就来英语国家了,英语说的基本没有口音,可以算作native speaker。不过,他那个造手表国家来的细致劲儿啊,一般人不能想象。每一个句号或逗号前面不应该有空格,我若多打了一个空格,他都要标出来。减号应该是一个长的横杠,但是在Word里,经常打出来的是短的横杠,连这他都一一标出,包括在指数里的短杠(那么小的字儿,也难为他看得见)。
我当年被他搞得快成精神病了,这“强迫症”的好(或坏)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现在每份稿件,我都要检查到自己快吐了为止才提交。这两年正在改这个强迫症。
我们当年就是这个写作速度。一篇文章整整写了八个星期,每星期7天,每天将近8个小时,前后花了三年。没听说过吧。老头在那斟词酌句,很多词他都要查谷歌看别人是怎么用的(他的英文基本可以算是母语啊)。老头深思的时间如果太长了,我就打瞌睡了。有一次手支着头,半跪在椅子上看他打字,结果睡着了,一个跟头从椅子上掉下来,打翻咖啡洒了一地。不过老头还是笑嘻嘻的。真是个好老头。
这些年我还时时回去看看他,虽然今生做的生理生态领域和前世做的分形物理学八杆子打不着关系了(我硕士也是跟着他,做量子散射问题,现在基本都还给他了,只记得量子力学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
好在美国大学博士毕业好像都不要求有论文发表。我在爱因斯坦医学院做博士后的时候,实验室一个小姑娘读博士,一篇第一作者的文章都没有,就毕业了。那可是美国顶尖的医学院之一啊。小她一届的一个小男孩也是毕业后才有一篇一作文章。
毕业后就去圣塔菲研究所做博士后。能去这个被国内很多朋友誉为“复杂科学的圣地”做博士后,也是机缘巧合,也是上天眷顾,也是命中注定,也是前世积德。我们所当时一共13个博士后。除了小弟我,其他全是康奈尔,耶鲁,剑桥,这种级别毕业的。连晚上看大门的警卫老头都有两个博士学位,一个音乐的,一个美术的,不开玩笑。
好几个博士后进所的时候都有一篇第一作者的Science或Nature。有个搞进化论的小子进所第一年发了两篇Nature,一篇Science,而且两篇是第一作者,一篇第二作者。我当时一篇文章也没有,有的只是智慧的头脑和高远的眼光,哈哈哈哈。
我博士后的老板当时刚当上所长,忙得一塌糊涂。他也没有别的学生,但是我在那儿的第一年,和他谈话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个小时。他也不管我,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就决定研究一下中医。现在想起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研究所分管博士后的教授找我谈话,说:“从研究所的角度来说,我们鼓励你研究中医,越跨学科,越非传统,越好。但是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还是劝你搞些传统的科学。你搞中医,将来找工作很麻烦。”
我没听他的,看了很多中医的书和文章,英文的中文的,当时感觉伤寒论里很多理论都可以用微分方程啊,降维啊,等等物理/数学概念来描述。后来给所里做了个报告,讲营卫,好像还讲了六经传变。
报告来了很多人,小会议厅挤得满满当当,印象中好像只有两个搞理论物理的教授没去,其中包括夸克之父盖尔曼。盖尔曼老头对中医什么的,是绝对不屑一顾的。所里还有另一个信藏传佛教的搞理论物理的教授,是白教大宝法王葛玛巴的科学教师,每年去好几次印度拜见法王。盖尔曼和他关系不错,但是只要这教授一讲密宗的东西,盖尔曼就走人,一点面子也不给。
大部分人对报告的反应都挺好。我老板说了三个very good。不过这之后我的梦也醒了。倒不仅仅是因为研究中医理论绝无可能找到工作,更主要的是,我终于认识到了,中医研究不是推数学公式就可以的,必须要有实验数据。要有实验数据,就要和别人合作。我一个未出茅庐的小伙子,谁跟我合作。
所以我就回归传统科学了。我老板是大牛。2006年纽约的《时代周刊》,还将他选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100位人物之一(这可不是什么剑桥名人录之类的东西)。他的“前世”是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高能物理组的头,但是后来就转到生态领域了。他的功绩也是在生态领域建立的。
但是他只是用数学去做生物,对生物他其实也不太懂。不过,他有个二弟汉寿亭侯,青龙偃月神鬼皆愁。他的金兰兄弟好拍档是正儿八经的生态学家,美国科学院院士。所以我就想,那我就搞搞生理生态吧。我博士期间,因为搞分形,毕竟接触了一些肺啊心啊之类的东西,看中医的时候,也自学了一些生理知识(都是纸上谈兵啦),而且我又(在理论上)热爱大自然,搞生理生态,谁曰不宜?
老板没时间管我,而汉寿亭侯好拍档在另一个大学,一个月才来我们所一次,也没时间管我。我就自学。好在当年上大学时天天逃课,选修课逃,必修课也逃,除了最后一年的高等量子力学没有逃(授课的老太太人特别好),所以练就了一身自学的好本领。
老板说你去看看那个什么什么有没有做头。我就去看了,然后越做越有趣,推公式,找数据。作出些结果后,老板和汉寿亭侯好拍档也来兴趣了。汉寿亭侯带着他的博士后和博士生每周来所里和我们讨论一次。那博士生是北大毕业的女孩,冰雪聪明(我知道她会看到这篇闲聊,所以也不敢说她不聪明,哈哈),伶俐可爱,个子比我还高,数学居然也很好。
那段时间,每周一次,面对着青山,俯视着圣塔菲城,在蓝天白云之下,和世界顶级的科学家讨论问题/聊八卦。俩老头都怀着赤子至诚之心,讨论起问题来,就入了化境了,长幼也不分了。一个来所里访问的中国学者有一次看到我们讨论问题时,我坐着,我老板跪在我旁边,在桌子上写公式(当然就只有半分钟而已,我让他坐,他不坐,不怪我啊),他甚为感叹。那段时间肯定是我做科研最快乐的时间,纯粹是为了享受研究的乐趣,不像后来,不管做什么都要先想想能不能发文章,汗~~。
有一天和北大女孩闲聊时,她不经意的一句话提醒了我。真是灵光一现,忽然想到可以用无量纲归一化的方法,纯数学啦,把十几种脊椎动物的生长和能量曲线整合起来,证明这些物种都遵循一个统一规律。
曲线画出来,数据符合的太漂亮了。这个是不懂数学的人万万想不出来的,真真正正是理论的威力。上个月有个从威斯康星大学来我们系做报告的大牛(引用数超过一万二千)还在报告里展示了我当年做的那两条曲线,并大加赞赏。
老板和好拍档说,投Science吧,这么漂亮的线,不投Science有干天和啊。
这两人从1997年起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了10篇左右研究型文章,有几年是每年两篇。好拍档在97年之前还在这两大期刊发过十几篇,只不过有些是中间作者。
但是,我没赶上他们的东风,在我到来之前的头两年,他们的运气就变差了,Science/Nature编辑也不待见他们了,好几年没有发过。好拍档有一次投Science,投出去四个小时以后,就收到了退稿信。(其实这还不算最快的。我在佛罗里达大学做博士后时,有一个教授48分钟后就被Nature拒了。真正的秒拒。)
不过好拍档说,发Science/Nature的秘诀就是多投。只要你觉得差不多,就投出去再说,不投白不投。
好吧,就投吧。我和另一个博士后写,写完了大家坐在一起改。这速度比起我博士老板的速度那就是千里马了。一个月就写好了。
我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老板根本不在乎。汉寿亭侯更不在乎,他实验室的学生发文章很多都是学生做第一兼通讯作者。有分教:人成大牛品自高。他名气在那儿放着,不管他是不是通讯作者,人家都知道那是他实验室出来的文章。
2008年6月投到Science。7月我和清华女孩开Gordon Conference的时候,编辑来信说送审了。
又过了一个月,审稿意见回来了。三个审稿人,提了些鸡毛蒜皮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前言部分,他们说我们口气太大,叙述不准确,建议改改用词,好像还有一个和科学有关的,但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几个人找了个上午,从10点改到12点。改完了,我一边吃午饭,一边投出去。四十分钟后,收到接受信。
这就是我的第一篇SCI文章出炉的经过。
总结发Science的经验:内容1/3,写作1/4,运气5/12.
内容当然重要,但更多是要新颖。Science是高高高级科普,再好的工作,如果不能引起“广泛读者的兴趣”,编辑也不一定会收。还得是热门。如果热劲儿过了,同样质量的文章,以前能发,现在就不行了。我们所一个很厉害的搞计算机网络的教授(也发过Nature)说,发篇Science/Nature,在他们领域就和在纽约时报发篇文章差不多,就是搞噱头而已。他这话有些道理。
写作也重要。我认识的每个发过这两个期刊的人都这么说,炼词酌句。这些英语为母语的人写一篇这种论文一般都要用一个月。施一公教授说他有一次一晚上完成了写作,这也是神速了,膜拜一把。
运气那就最重要,其实给Science投稿的,都是做的不错的。当年是一年一万多篇投稿,只接受1000左右,小于10%录取率,不靠运气能行吗?我敢说,我们那篇稿子若落到不同的审稿人的手里,肯定是不同的结局。所以,依我之见,一定要积德行善啊,呵呵。
10月份就见刊了,然后就该走人了。我们所的博士后都只能做三年。三年后不管多优秀都得走人,因为要保持血液流动。那就找工作吧。
开始想找教职,投了33份。收到0份面试。客观原因:08年金融危机,大学都不招人了。主观原因:我不是学生物的,而做物理又是上辈子的事情,又没有什么惊人业绩。我们所以前有个博士后,科学网的很多人肯定都听说过,Duncan Watts,“前世”是学物理出身的,后来去了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盖尔曼介绍他的时候这么说:他上过的第一门社会学课程,就是他自己教的。我又没有他那个水平,人家生物系为什么要请我。
说不得,前世学物理,今生还得继续自学生物,去正儿八经的生物系学生物。所以,又在佛罗里达大学生物系做了7个月博士后,在PNAS发了一篇关于蚂蚁的文章。然后又去纽约爱因斯坦医学院的系统生物学系做了两年,又发了一系列还可以的论文,都是动物生理方面的。
然后,媳妇儿想回家了。
六年换了三个博士后(幸运的是,三个老板都非常好),等于又读了一个生理学博士。辗转流浪大半个美国,从中部到西南,从西南到东南,从东南又到东北,每一站都不知道下站又要漂泊到什么地方去,连能不能找到一下站都在未定之天。
2009年是人生低潮。流云八载,望中犹记,仓皇东南渡。从圣塔菲搬家去佛罗里达的路上,2600公里流亡,带着妻子幼儿,时值岁末,阴暗的天地之间只有我这寥寥一辆车在新墨西哥的茫茫雪原大漠上孤独的前行。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雪尽风来,识盈虚之有数。望西南于日下,目雪原于云端,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大漠难越,谁悲失路之人,前途飘渺,下站知是何方。
几经波折,最后终于在岳家附近找到了教职。拙荆含辛茹苦随我流浪多年,也终于回家了。
系里对我不错,给了三间实验室(在爱因斯坦,小小一间房,教授们也得抢),又给了小小一笔启动资金,足够我买仪器的了。我这辈子,自己动手做过的唯一实验就是换灯泡。但是,我逃课练出来的自学能力强啊。所以,就报了仪器公司的训练班,学,练。。。
从理论物理,到理论生物,这两年正儿八经的实验文章也发了几篇了,有两篇还不错的。
Science那篇文章已经成了古代史,而且纯属走运,不提也罢。这两年倒是发了一系列我自己非常满意的关于衰老的文章,自己觉得这是我对科学最大的贡献了。
在我心里,还当自己是个做理论物理的,相信统一规律,喜思辨而恶动手。实验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大部分都是学生在做,尤其是涉及到生化的,由合作者指导。我告诉他们我的理论需要测什么,需要怎么样设计实验,他们动手去实践。
今年无惊无险的提了副教授。院长碰巧也是做生理生态的,对我的工作很支持,很赞赏。
深夜蝉鸣,回想往事,由不得我低吟吴敬梓:
记得当时,我爱秦淮,偶离故乡。向梅根冶后,几番啸傲;杏花村里,几度徜徉。凤止高梧,虫吟小榭;也共时人较短长。今已矣!把衣冠蝉蜕,濯足沧浪。
无聊且酌霞觞,唤几个新知醉一场。共百年易过,底须愁闷;千秋事大,还费商量!江左烟霞,淮南耆旧,写入残编总断肠。从今后,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
不得了,好几个朋友谬赞我文采好,这个真的是愧愧愧不敢当,说出去令高人笑话。我猜他们是受了那段“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骈体文的误导。声明一下哈,那是王勃滕王阁序里面的文字,我只是改了几个字儿而已。不过那段话确实特别符合我当年的心情,有怀投笔,无路请缨。。。
来源:侯沉(科学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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