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国家级课题被撤项,追回经费!

更新时间:2021-12-28

11月15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课题撤项通知,共有2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因逾期未结题被撤项,且追回所拨付的课题经费,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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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为严肃学风,规范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拖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公示,现对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撤项(撤项名单见附件)。
凡被撤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将经费原渠道退回我办账户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对于撤项情况严重的课题管理单位,我办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希望各课题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同时按要求追回被撤项课题经费。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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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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