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课题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本年度拟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作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课题立项。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确定。
本年度继续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员,重点围绕西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西部教育和社会发展。西部项目设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课题,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课题管理要求执行。
本年度设立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相关部委、教育部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两个级别,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项目申报材料从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部门,最后由省部级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全规办。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8日至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7,各省规划办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报送材料的电子邮箱:qgb@moe.edu.cn,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