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5
一、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应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曾经获得科研成果的获奖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最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四、同等学力申博条件:
1、申请人获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