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首先,我们要明白何为“一稿多投”?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的任胜利博士指出,“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
其次,谈到一稿多投,就会涉及“一中一洋”问题,即一篇文章,两种语言出版。那“一中一洋”算不算是一稿多投呢?任胜利博士将其归属为“二次发表”。所谓二次发表,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二次发表是允许的。
目前,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界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可接受的再次发表”。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已经征得首次和二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并向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
2) 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
3) 二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4) 二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采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