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全国近6成本科高校教师不是博士
据公众号中国教育在线消息:为全面总结2020年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研制完成《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表明:2020年全国本科高校专任教师总数126万人,比2019年增加了3万人。全国本科高校拥有博士学位教师人数占比为41.78%,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为50.92%,各指标均相比上一年有了不同程度提升。
又根据《中国科学报》,目前原“985工程”高校教师的博士率在68%以上,而西部普通高校教师的博士率仅有8.65%。那些没有博士学位的在校教师有着强大的读博需求。
高校鼓励教职工在职读博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在职读博,奖励25万!享受副教授待遇。
早前,一场别开生面的博士毕业教师座谈会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召开。从国内外高校学成归来的14名博士教师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该校校长蒋新华与老师们亲切交谈,表达学校对读博士教师成长的关心。
他表示,新毕业及即将毕业的博士教职工是学校种下的“人才种子”,学校将继续加大对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支持,创造平台,给予支持,为高层次人才的学习、工作、生活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是该校师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学校出台了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教职工在职获得博士学位,可获奖励15万元。博士学习期间有重大贡献或攻读专业属于学校迫切需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增加5万-10万元奖励……
此外,经学校批准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在读期间享受工作日学习假、优先安排教学任务、年资连续计算等优惠政策,且所有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及职级晋升等按在职人员对待。教职工取得博士学位后,可享受副教授待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为该校凤凰学者相应人才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该校还专门设立教职工在职进修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据悉,自上述政策出台以来,学校已支持65名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沈华艳
“十分感谢并赞同学校近年来对攻读在职博士的鼓励政策。”刚刚从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毕业的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沈华艳分享了读博经历。座谈会上,参会的在读博士教师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学校的关怀、支持和鼓励表示感谢,还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其它院校政策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图片来源: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2月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发布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到:
攻读博士研究生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兼顾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要严格控制人数。
相关待遇包括:
考取国内大学或者国外高水平大学,可以报销学费、国内大学每学期一次返往交通费、国外高水平大学每年一次往返交通费、就读学校收取的住宿费,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考取国外当年QS或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301-500的大学,可以报销学费、每年一次往返交通费和就读学校收取的住宿费,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图片来源: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印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攻读国外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待遇”明确:
在国外脱产读博期间(3年内),暂停发放出国读博人员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出国期间的养老、失业、生育、工伤、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费用并缴纳,待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后,由学校一次性补发本人3年培养期的工资(不含校内岗位绩效等其他福利待遇)。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图片来源: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2021版)》写道:
教职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待遇,对于到国外(境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取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的,在回校工作起五年内享受博士津贴600元/月。
取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的,毕业院校在录取当年世界三大排名QS、THE、USNEWS(之一)中排前500名的奖励10万元,排前500名至800名的奖励4万元。
取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的,学校为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类10万元、人文类5万元,经费使用参照《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苏航学院人〔2021〕15号)文件执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图片来源: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提到:
完成学业并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报销学费每人最高限额不超过6万元。
2.每年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不超过5000元,须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报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图片来源: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印发《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工资待遇及经费管理”中提到: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攻读博士学位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校接收博士学历学位档案后,签订协议书,学费报销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发放高学历人才奖励经费税后10万元人民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至2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其实,关于教师提升学历、读博,教育部等六部门也曾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
鼓励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师资的重要来源。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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