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聘副教授与副教授区别

更新时间:2022-04-27

校聘副教授与副教授区别


  校聘副教授与副教授区别


  校聘副教授与副教授区别主要有:管理条例不同,社会认可度不同,职位稳定程度不同,工资来源不同,晋升空间有一定差异等几点。


  1、管理条例不同


  事业编制即为正式编制,对应的法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在省里有备案;年薪制校聘副教授是指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对应的法规是《劳动合同法》,与校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2、社会认可度不同


  事业编制的副教授是可以得到全国的认可的,而年薪制的副教授仅仅只是得到了所在单位的认可,外界并不会直接认可。


  3、职位稳定程度不同


  事业编制的副教授在一般情况下职位非常稳定;但是年薪制校聘的副教授任职期间具有不稳定因素,职位可能会发生变化。


  4、工资来源不同


  事业编制的副教授工资待遇有保障,一部分为省财政工资,一部分为校内津贴;年薪制校聘的副教授工资来自校方的创收。


  5、晋升空间有一定差异


  事业编制待遇优于校聘合同制,在职位晋升上相较于没有编制的人员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


  扩展资料:


  大学教师职称考核内容:


  1、职称外语


  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 B、C三个等级。


  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及有关类别参加考试。


  2、职称计算机


  2013年考试科目将由原来的22个考试科目增加到26个考试科目。新增考试科目:红旗LINUX Desktop 6.0操作系统、word2007中文字处理、Excel 2007中文电子表格、PowerPoint2007 中文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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