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总绩点怎么算平均绩点
总绩点算平均绩点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平均学分绩点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平均学分绩点(GPA)有多种计算方式,以标准4.0算法为例: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对应课程的绩点)的总和÷学分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