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13
苏州大学近日对学术不端行为祭出重手。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5月10日公布了一则《撤销学位公示》。公示信息显示,涉事学生为:陈斌,自2015年9月起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习,于2019年12月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1028522019920028。
公示信息披露:经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认定,陈斌用于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成果《Long noncoding RNA AK027294 acts as an oncogene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by up-regulating STAT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20〕20号)、《苏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苏大〔2017〕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特别会议审定,决定撤销陈斌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注销其博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1028522019920028)。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方面在公示中提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研究生院联系。”
澎湃新闻记者5月12日午间检索发现,在百度学术等平台上,依然能够找到这篇《Long noncoding RNA AK027294 acts as an oncogene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by up-regulating STAT3》论文。
根据官方公布的《苏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被举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导师增列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将已录用的学术论文一稿多发;(八)其他根据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12日午间,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撤销学位公示》目前尚在公示期内,暂不便透露当事人陈斌论文构成学术不端的具体原因。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