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教育部党组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宣布有关任免决定,王同奇同志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陈峰同志不再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职务。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嘉毅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人事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王同奇
王同奇,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曾任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89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1年2月任北京化工学院德育教研室教师。1991年2月至1994年3月,任北京化工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1994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团委书记。1997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2003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期间,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甘肃省金昌市挂职,任市委常委、副市长。2017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3年5月起,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